崇明區“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
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本市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滬人社專〔2017〕399號)和《關于鼓勵本市專業技術人才參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通知》(滬人社專〔2018〕202號)精神,根據《關于上海市“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相關政策的通知》(滬人〔2008〕50號)的規定,認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工作,鼓勵優秀大學生在農村基層扎根成長,切實為農村基層輸送更多優秀青年人才,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現就崇明區“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的相關政策制定如下。
一、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生留在農村基層就業
簽訂兩年服務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因工作需要,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延續一年服務期,繼續留在服務單位從事支扶工作,相關待遇按照本市“三支一扶”計劃第三年的標準和出資渠道執行。
“三支一扶”大學生三年服務期滿后,經主管部門和本人的雙向選擇,愿意繼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可以與基層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人事代理。
二、鄉鎮社區工作者考核錄用及定向招錄
本區“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優秀一次及以上的,在第三年服務期滿當年,經主管部門考察、體檢合格后,可錄用至所在鄉鎮的社區工作者崗位。各鄉鎮每年拿出一定額度鄉鎮社區工作者崗位,用于定向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仍在本區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含當年度期滿人員)。
三、基層事業單位考核錄用
本區“三支一扶”大學生,招募當年的筆試成績達到當年度本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優秀兩次及以上的,經主管部門考察、體檢合格后,可錄用至所在基層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根據考核情況及當年度招錄計劃預留一定額度事業單位崗位優先用于考核錄用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若所在基層事業單位當年度沒有空編,則由區人社局統籌安排至其他基層事業單位。
四、基層公務員定向招錄
根據市局統一部署,符合條件的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可報考本區公務員定向崗位。鄉鎮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應拿出一定額度公務員職位用于定向招錄。
五、辦理上海市戶籍
非本市戶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在農村基層工作并簽訂兩年以上合同,做出突出貢獻的,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區“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上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后,可以落戶本市。
非本市戶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被本市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錄用進編的,經區“三支一扶”辦公室推薦上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后,可以落戶本市。
六、報考研究生優先錄取
“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本區服務期滿后考核合格,三年內報考本市高校研究生的,在達到國家規定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其他
本意見由區“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18年7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如國家及本市相關政策發生變化,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附件:崇明區“三支一扶”大學生考核辦法
?????????????????????? 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上海市崇明區農業委員會??
?????????????????????? 上海市崇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上海市崇明區財政局
?????????????????????? 上海市崇明區教育局
???????????????????????共青團上海市崇明區委員會?????????????????????????????
???????????????????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崇明區“三支一扶”大學生考核辦法
為加強“三支一扶”大學生隊伍建設,提高“三支一扶”大學生素質,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對本區“三支一扶”大學生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導思想
考核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實績、科學簡便、有效激勵的原則。結合“三支一扶”工作要求,以全面落實支扶任務為考核重點,充分發揮考核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提高“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促進崇明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由區“三支一扶”辦公室組織實施,會同相關服務單位一起對“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的綜合情況進行客觀、公正地評價。
三、考核類型
考核分為兩類: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四、考核內容
考核的主要內容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重點考核其工作實績;二是“五個一”任務完成情況;三是參加集體活動情況。
(一)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表現。包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決議等情況,以及思想作風、職業道德、品德修養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論、業務水平、語言文字、組織協調、開拓創新及其他適應崗位職責工作要求的能力。
勤,是指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益和貢獻。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難易程度、效果、貢獻大小等方面的情況。
廉,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二)“五個一”任務完成情況
完成一次信息報送。參與“在支扶路上”微信訂閱號的編寫或積極提供素材內容。
參與一項實事工作。每年參與一項鄉鎮的實事工作,利用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為農村建設發展服務。
提出一條合理建議。勤于思考,結合支扶單位工作實際,針對工作中碰到的困難及存在的問題,每年提出一條合理化建議。
完成一篇調研報告。根據所支扶的崗位,每年有針對性地選一課題,切口小,研究透,從一個側面或一個點深入反映問題,提出對策,為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獻計獻策。
提交一篇工作總結。每個支扶年度歸納總結支扶工作取得的成績、不足和對事與人的感受,真實寫下步入社會第一站的真情實感。
(三)參加集體活動情況
積極參加區“三支一扶”辦公室及鄉鎮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五、考核標準
半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決議等,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人員行為規范,業務精通,工作勤奮,業績突出,改革創新意識強。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優秀,能夠出色地完成支扶崗位工作和“五個一”任務,能夠積極地籌劃組織各項集體活動,未缺席該年度“三支一扶”辦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考核優秀比例一般為考核對象的20%以內。各主管單位每年推薦的優秀名額一般不超過1個,若“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間獲得區級及以上個人榮譽的,可不占用當年度各主管單位的優秀名額。
合格:較好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決議等,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人員行為規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有一定的改革創新精神。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良好,能夠較好地完成支扶崗位工作和“五個一”任務,該年度至少參加一次區“三支一扶”辦公室組織的集體活動。
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政治上要求不高,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等執行不夠,自律意識不強,作風懶散,能力低下,工作失誤,責任心不強,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差;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違反社會公德造成嚴重后果;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擅自離崗或請假逾期不歸達15日以上;不能完成支扶崗位工作和“五個一”任務,該年度集體活動均未參加。
五、工作步驟
考核工作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
區“三支一扶”辦公室布置考核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
l、各單位嚴格按照考核要求組織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工作總結,帶教老師為大學生寫評語,服務單位提出考核意見,填寫完成《崇明區“三支一扶”大學生半年度考核表》或《崇明區“三支一扶”大學生年度考核表》后由主管部門報區“三支一扶”辦公室。
2、區“三支一扶”辦公室走訪支扶單位,聽取意見,了解情況。
3、區“三支一扶”辦公室匯總考核情況,綜合評定考核結果。
(三)考核獎懲階段
1、半年度考核
被評為合格等次的,根據規定發放政府獎勵金及交通費補貼。對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區“三支一扶”辦公室會同服務單位進行誡勉談話,并扣減政府獎勵金。
2、年度考核
被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據規定發放政府獎勵金及交通費補貼。對于考核優秀者,區“三支一扶”辦公室另行獎勵。對于考核不合格者,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后,按滬人〔2006〕139號文件規定辦理服務終止手續。